关于开展“融爱于水”向灾区捐赠饮用水活动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0-04-01 00:00 来源:团委

各系(院)团总支(分团委)、学生分会:

近来,我国一些省区特别是西南地区遭遇历史罕见的特大旱灾,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很大影响。在市教育局团委关于开展向灾区捐赠饮用水活动的倡导下,院团委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拟开展“融爱于水”向灾区捐赠饮用水活动,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活动时间:

2010年4月1日---4月6日。

二、活动方式:

1.各系(院)团总支(分团委)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宣传“融爱于水”向灾区捐赠饮用水活动,安排宣传部门制作以“融爱于水”为主题的宣传材料;

2.4月1日---4月6日,以团支部为单位,组织青年团员以1元钱为基数,自主开展各类捐款活动;

3.4月6日,各系(院)团总支(分团委)收集各团支部捐款。

三、相关要求:

1.“融爱于水”,做好宣传。各系(院)团总支(分团委)要迅速采取行动,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响应胡锦涛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号召,组织广大青年学生,关注灾区、关心旱情,宣传党和国家在灾情中采取的强有力的救援措施,宣传在灾情中所体现的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战斗力,以此激发广大青年学生为国分忧、为民解难的意识,培养广大青年学生节约用水、珍惜水资源、热爱美好生活环境的意识。

2. “融爱于水”,落实支援。各系(院)要充分发挥团队组织的凝聚力、号召力和战斗力,组织支援活动,为灾区献上一份爱心,帮助灾区人民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秩序,将广大青年学生对灾区人民的关注和支援的愿望落到实处。

3.“融爱于水”,做好募集和上报工作。请各系(院)团组织立即行动起来,组织宣传、捐款活动,将所捐款项进行整理、统计、公示,并于4月7日(星期三)上午将本系(院)捐款交至院团委办公室,团委将于4月8日上午将所有捐款上交市教育局团委。

共青团开云(中国)委员会

开云(中国)学生会

2010 年4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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