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“纪念五四运动95周年暨建团92周年之国旗下青春誓言”升旗活动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4-04-28 10:12 来源:团委

各学院团委、学生会、社团联合会:

    为纪念“五四”运动95周年,庆祝建团92周年,弘扬“五四” 爱国、进步、民主、科学精神,充分展示当代团员青年在党的领导下成长进步的良好风貌,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气氛,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在创建和谐校园文化的进程中贡献青春、智慧和力量。校团委决定举行纪念五四运动95周年暨建团92周年之国旗下青春誓言”升旗活动 

    一、时间:5月4日上午6:40

    二、地点:校南门广场

三、参加人:学校领导及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,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、团书记。优秀团员、团干、学生代表1000余人

四、相关要求: 

1.各学院团委要根据活动要求,主动响应、积极配合,充分发挥团组织的先锋作用,带动广大青年团员广泛积极参与此次升旗活动(具体名额分配附后)。

2.为了营造良好活动氛围,充分展现学院共青团工作成果,请各学院将本学年评选出的优秀团支部、优秀学生分会、优秀社团、优秀社会实践活动以及优秀共青团活动制作成宣传板,于4月29日之前送至校团委学生会办公室。

3.为了增强仪式教育效果,展现青春风采,要求各学院参加学生统一服装,携带院旗,于5月4日6:40准时在指定位置集合。各学院将负责教师名单及联系方式于4月30日上午12:00前报校团委办公室。

 序号

学院

人数

1

文化与旅游学院

100

2

文学院

100

3

幼儿师范学院

100

4

教育学院

100

5

数学与计算机工程学院

100

6

生物技术学院

40

7

商学院

150

8

物理与机械电子工程学院

150

9

艺术学院

100

10

外国语学院

60

11

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

70

12

软件学院

40

 

总人数

1110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校团委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4年4月2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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